11月23日下午,上栗县院举行黄某不服法院判决及请求本院立案监督申诉案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三名人大代表、一名人民监督员以及一名律师参加。
公开听证会上,先后由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诉人陈述了申诉要求及理由并播放其提供的视频资料,原案件承办人就案件认定的事实与证据,结合视频资料进行了阐述,双方并围绕申诉人的申诉要求、理由及证据进行了辩论。
五名听证员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向原案承办人及申诉人进行了发问。经独立评议后,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充分,要求不应支持,并建议上栗县院督促公安机关对该案相关人员的行为进一步调查,同时对申诉人黄某进行了释疑。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通过面对面的释法说理,使申诉人获得对案件审查过程的参与感,保障了申诉人在检察监督环节发表意见及展示证据的权利。在听证员参与的情况下,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处理,为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具有积极作用。听证会结束后,申诉人黄某对上栗县院举行的听证会表示感谢,并对听证结果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