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上栗县工商联和东源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江西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听证员,对何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该案系因何某某与某某农林科技公司发生取水纠纷而引发,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4日,何某某多次将该公司打水的电线及水管毁坏。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发言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何某某辩护律师与该公司代表等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综合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形成了评议意见。听证会后,上栗县检察院参考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决定对何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何某某就自己的错误行为向受害企业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上栗县检察院通过举行公开听证,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了农企矛盾,为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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