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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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上栗生态家园的“春分”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分,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四个节气,每年农历二月中旬左右(公历3月20-21日期间)。

春分这一天太阳直射地球赤道,同一经线上的人们无论天南地北都在同一时刻迎来日出,可以说今天是最“公平”的一天!

时序更替,梦想前行。上栗检察人员始终不忘初心,牢牢守护上栗生态家园,让上栗每一天都似“春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我们必须在绿水青山中迸发出更大的生态自觉,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上栗县检察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和习近平生态观,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打出生态保护最强“组合拳”,努力在加快推进“五县”建设、奋力迈进“赣湘边区域发展第一方阵”中彰显检察担当、作出检察贡献。

一是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积极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成立并实际运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检察办案组,由第二检察部归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及食药环领域刑事案件,实行刑事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审查,继续建立并完善生态修复基地,探索恢复治理的多种模式,在办案中积极督促侵权人主动修复受损环境,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充分借助外脑,聘任8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及1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托其专业优势及执法实践协助检察人员补足专业知识短板,为办案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专业意见,借力借智提高生态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汇聚公众力量,招募21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强化线索摸排、现场取证及办案监督,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热情,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新热潮。自2021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0余件,清理各类固体废物垃圾330余吨、督促涉案企业和个人补植复绿2180余亩,在东源乡龙山采石厂打造生态修复教育警示基地。

该院被江西省环境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联合表彰为“2020-2022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办理的督促履行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矿山修复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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