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被害人胡某为自己儿子的就业问题犯难,于是找到其朋友肖某,肖某谎称其可以通过在某省人民政府上班的同学帮胡某的儿子办理某学院的大专毕业证,还可给其子安排事业编制工作,然后向其推荐了自己另外注册的名为某学院吴校长的微信。于是肖某利用该微信与胡某聊天,向胡某索取学费及招待费等费用共计九万余元。
2022年9月,被害人黄某在一诊所认识了肖某,肖某谎称自己是某地公安局正科级干部,欲找人顶替自己上班,并愿意出每个月6000元左右的工资。黄某欲让自己儿子顶替,后肖某便称需要在单位系统输入黄某儿子的个人信息,向黄某索要了3980元系统输入费用。
随后肖某又谎称黄某儿子需要办理士官证才能顶替工作,向黄某推荐了自己另外注册的名为某军校政审办的微信号。之后肖某用该微信以办理士官证需要手续费为由向黄某索要二万元,但被黄某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