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上栗县检察院向您送达督促监护令,希望您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管......”。这是上栗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检察官在向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时郑重宣告。
近日,上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因交友不慎、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触犯了法律,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该未成年人年幼时父母离异,其父亲虽作为监护人,但长期监管缺位,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存在管教不严、缺乏亲子沟通等监护不力的问题。为强化家庭教育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上栗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向该名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发挥监管作用,帮助涉案未成年顺利回归社会。
宣告仪式上,办案检察官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阐明了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唤醒失职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宣告送达后,该监护人表示受益匪浅,表示今后一定注意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管教,给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督促孩子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下一步,上栗县检察院将对该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继续跟踪督促,以检察之力为未成年人办实事,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让缺位的爱回归,让迷失的心回家,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