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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院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栗县院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报告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职能作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落到实处。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院下发的《江西省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尚未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同时也未发现对食品药品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对食品、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案件。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聚焦食药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检查活动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及时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联合会议,双方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我院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检查等形式,明察暗访检查全县多家小作坊、餐饮经营户以及食品流通经营户,并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进行检查,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二)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强化社会共治理格局

我院通过建立联合宣传机制,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进乡村活动,我院先后在杨岐乡各村、学校进行食品药品法制宣讲活动,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并进户走访了解村民关于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监督重点,查找线索突破口

我院着重从食品生产、销售领域中的以下问题作为排查线索突破口:1、排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添加剂超标违法活动中行政机关履职情况。2、排查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活动中行政机关履职情况;3、排查校园周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活动中行政机关履职情况;4、排查美团等app网上药店、网上外卖等食品药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行政机关履职情况。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损害公众身体健康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履职情况;

(四)搭建信息共享机制

我院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商,共同研究解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新时代新形势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共同做好对食品药品领域严重违法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工作,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

(五)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

我院确定相关人员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的信息交流、监督线索移交等工作,实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食品药品案件犯罪的,要及时按程序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向我院备案,同时公安局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案件,也要互相移送、双向反馈。我院将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立案监督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开展举报宣传等方式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以及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立案而未立案的,坚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增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营造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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