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公益诉讼
上栗县院公益诉讼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9条,其中行政公益案件线索38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条。立案3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7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资源领域1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食品药品领域13件,等外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其中环境资源领域10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件,食品药品领域6件,等外1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15件,发出诉前公告1件。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均为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目前3件均已开庭审理并宣判。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关停、整改废旧机动车拆解点2家,整改违规鼻炎馆2家,关停污染养殖场1家,保护水源保护区1个,清理固废垃圾近30吨,保护耕地近40,对多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停业整顿,对其中严重违法的1家吊销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建立了对网吧场所的检查执法制度;督促县人防办按法定标准征收防空异地建设费1600余万元;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追缴生态修复费8100元;另外,督促行政机关对3家采石场进行矿山恢复治理工作,目前已复绿面积200余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木镇、金山镇、杨岐乡政府将继续整合资金,加大力度,确保两个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我院将持续跟进治理进度。

二、存在的问题:

1、线索来源渠道窄。今年以来所收集的39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中有20余条来源于公益诉讼办案人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其余两条为市院交办,而来源于单位内部其他部门及单位外部来信来访的线索没有。

2调查取证耗时较长。一些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存在当事人不配合、不提供或拖延情况。如我院在办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案件中向行政机关调取恢复治理方案,行政机关一直以办公地点变动,材料需要查找为由未提供,在办理非法废旧机动车拆解点污染环境案件中要求当事人配合制作询问材料,当事人一直推脱,最终未配合。导致案件办案时间拉长。

3整改不全面依法。行政机关在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过程中出于各种考虑因素不愿全面履职,例如相关单位针对我院检察建议指出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进行整改时避重就轻,对严重违法需要吊销许可的网吧不愿依法履职。最后通过我院的多次沟通督促,才于近期对有关网吧采取了吊销许可的行政处理。

4整改内容落实难度大。主要是指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导致检察建议很难在短期内完成整改,或者能否完成整改被监督行政机关也难以保证。例如我院办理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案件中,对废弃的矿山完成恢复治理需要耗费资金巨大,缴存的恢复保证金很少,而相关企业已经灭失或无能力,为此就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向政府及上级请示汇报争取整改资金,但该项目的整改资金能否批复,则被监督机关无法决定。

5回复不及时、内容和材料不全面。有的检察建议即使办案人员提前很长时间或者多次联系沟通回复事项和内容,被监督监管仍然拖延、超期回复;有的检察建议即使与被监督机关沟通了回复材料体例、回复的事项,但其回复内容和表述仍然达不到要求,需要反复;有的检察建议回复函则不提供印证材料,或者提供的印证材料不齐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升政治站位,服务中心大局。聚焦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聚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专项行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污染防治。聚焦服务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在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二次供水等环节发力;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紧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涉疫食品药品安全、生鲜肉类食品检验、医疗废弃物处置、防疫物资资金补助等防控重点工作,开展监督;

2落实上级部署,加大办案力度。全面落实高检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办理环境保护领域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尾矿污染,食品安全领域保健食品、校园周边、农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维护高铁沿线安全等领域案件。落实省院部署开展的守护鄱阳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有效整治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强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与审计、税务、国土、人社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畅通国有财产流失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对市院交办的爱国卫生、植树造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问题、机动车占用小区消防通道问题、2020年萍乡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清单等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加快办案进度。保证每月不少于5件的立案数。

3积极稳妥推进“等外”探索。按照中央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积极探索办理危化品管理、产品及工程质量等公共安全,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权利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互联网公益保护,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加大预防性公益诉讼、英烈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的探索力度,同时仅仅依靠上级的指导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做好“等外”公益诉讼的每一步,确保案件办理稳妥推进。

4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办案力量。对内,进一步完善与单位其他业务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跨生态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案组优势,进一步挖掘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案件线索,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办案效果等相关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加强与警务部门沟通,发挥好法警在调查取证中的保障支撑作用;对外,加强请示汇报,主动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敏感案件,认真贯彻党委、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批示指示、决议决定,深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主动加强与同级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合力破解公益保护难题,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努力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级别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更广泛的共识。对自身,运用圆桌会议、听证、宣告送达以及检察建议整改成效第三方评估方法,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机制,在监督案件办理、推动问题整改等实践环节全面提升各方参与度和公信力;同时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落实“三个规定”和与被监督对象接触登记备案制度的要求,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凑数案,确保队伍的忠诚、干净、担当。

5、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宣传。通过公益诉讼办理工作及办案效果的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展示,将公益诉讼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继续推动公益诉讼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开展专项视察、参加检察开放日以及参与案件办理、督促整改落实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争取更多公益检察“同盟军”“代言人”。

 

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