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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一、部门主要职能

11、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 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核;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侦查监督科: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3、公诉科: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监所检察科: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犯罪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5、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6、检察技术科: 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询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7、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 48 人,其中行政编制 48人,事业编制 0 人;年末实有人数 62 人,其中在职人员 44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3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 973.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94.1万元,较2016年减少80.34万元,下降8.25%;本年收入合计 879.33万元,较2016年减少8.41万元,下降0.96 %,主要原因是:拨款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73.43 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923.0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23.03 万元,较2016年增加29.94 万元,增长3.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年末结转和结余 144.5 万元,较2016年增加50.4 万元,增长 53.56 %,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 支出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23.03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03 万元,决算数为923.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7.36万元,决算数为83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主要原因:2016年底调资预算追加;2017年初员额检察官工资套改预算追加;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追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26万元,决算数为5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变化追加预算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8万元,决算数为2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按预算正常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47万元,决算数为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部分职工未按时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15.29 万元,较2016年增加316.66万元,增长 44 %,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86 万元,较2016年(减少) 182.01万元,(下降) 146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5.37 万元,较2016年(减少)54.22 万元,增长(下降) 82.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奖励金支出减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17.5 万元,较2016年增加17.5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 万元,决算数为 11.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43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2.71 万元,增长3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万元,决算数为 0.14万元,完成预算的3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65 万元,(下降) 91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1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15 万元,决算数为11.16 万元,完成预算的74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4.26 万元,增长62 %。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万元,决算数为 11.16 万元,完成预算的74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4.26 万元,增长62 %。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57.3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 50 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 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指本部收到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部的基本支出(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部社会保险基金及离退休支出。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本部医疗保险金及所属医疗卫生事物方面的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本部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指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之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 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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