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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栗县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对全县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三)对本县人民法院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的赔偿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年末实有人数43(其中含转隶人员6人)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退休人员13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8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4.5万元,较2017年增加313.6万元,增长22.7%;本年收入合计1236.7万元,较2017年增加263.3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36.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13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73.3万元,较2017年增加205.8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07.9万元,较2017年减少36.6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21万元,占95.9%;项目支出52.3万元,占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6万元,决算数为1273.3万元。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5.6万元,决算数为1173.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3万元, 决算数为61.4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万元, 决算数为2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19.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4.3万元,增长12.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3.9万元,较2017年减少3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2万元,较2017年增加364.8万元,增长126%

(四)资本性支出18.3万元,较2017年增加0.8万元,增长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41%,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5.1万元,下降45.1%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8%,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2%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58%,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5.3万元,下降47.7%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万元,增长5 %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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