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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张天聪  新闻来源: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6921日在上栗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大局,持续深入推进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着力服务大局,保障上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上栗安全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各项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突出惩治危害企业安全生产犯罪,服务上栗安全发展。结合上栗实际,精心服务花炮等支柱性产业发展。在严厉打击花炮等领域非法生产的同时,对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调查,突出办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员的相关刑事案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310人,查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渎职案件68人。高度重视涉企案件办理,对印山台水泥厂打砸事件、鸡冠山城坪采石场破坏生产事件、昌栗高速施工过程中群体斗殴事件、东源乡因企业用地纠纷引发的非正常上访事件中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依法批捕并提起公诉。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服务上栗转型发展。共办理非法经营、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与合同诈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犯罪案件3460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银行票据、生产销售毒豆芽、销售病死猪肉、以马肉冒充驴肉、牛肉进行销售等典型案件依法从严办理,有效保障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服务上栗绿色发展。积极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2015年开展活动以来,共起诉非法占用农地等涉环保案件66人,监督立案13人,督促县林业局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红豆杉原木案以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移送上栗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加强湘赣边合作,为湘赣边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针对上栗地处湘赣边界,人员流动性大,各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的实际,加强边界区域检察合作,参加湘赣边区域检察工作协作首届联席会议,并签署重要合作框架协议。在案件协查、案件管辖、追逃追赃、情报信息等工作中与周边检察机关密切合作,共同打造平安边界防线,维护湘赣边界地区社会大局稳定。

二、着力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上栗建设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9501610人,依法批准逮捕9251559人,同比分别上升13.1%10.8%;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102348人,依法提起公诉12302175人,同比分别上升30.4%41.7%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83301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53413人。对林超等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黎建等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桐木“4.11”交通肇事案、梁林故意杀害继子案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同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寻衅滋事、组织容留卖淫、“六合彩”赌博、涉毒涉枪涉爆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坚持从严打击,有效维护了上栗社会治安稳定。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打”方针不放松的同时,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适用从宽政策不批捕128人,同比上升25.5%不起诉111人,同比上升73.4%其中,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对老年人涉嫌犯罪不起诉5人。

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共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其中正副检察长接访200余人次。接收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52。妥善化解处理了上访户文、黄申诉案件。积极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五入结亲、群众贴心人等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20145.25洪灾中,组织干警协助救灾重建工作,并积极为灾区捐款。建立院领导联系乡镇工作机制,协调乡镇涉检工作,收集社情民意。派驻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到鸡冠山圳上村担任第一书记,零距离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向5所中小学派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发放宣传资料,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着力反腐倡廉,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并同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立案侦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666人,同比分别上升39.4%40.4%。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547人,同比分别上升29.6%23.7%;渎职侵权案件1119人,同比分别上升83.3%111.1%。查处科级及以上干部17人,占立案总数的25.8%,其中副县级干部1人。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始终坚持办案的高压态势,着力查处一批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立案查处了安源区民政局原局长刘凌云(副县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60余万元案,萍乡市经济开发区高丰管理处原书记董建阁贪污、挪用公款100余万元案,县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勇贪污、受贿40余万元案,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绍忠贪污、受贿160余万元案,县交通运输局原主任科员吕喜根贪污50万元案等一批大要案。起诉了上级交办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主任彭济庆、原副主任陈建主受贿大要案,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重点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对发生在涉农惠民领域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案件坚持重点查办,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立案查处了东源乡农办原主任黄航杰贪污、挪用国家粮食直补款案,东源乡民政所原所长周明生等贪污民政资金案,有关乡镇农办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滥用职权,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案等,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和政策的严肃性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2份,开展预防调查36次,提交6年度调查报告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转发运用。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派员深入到安监、供电、医疗、教育等部门以及乡镇、村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26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双优服务年活动,为S231公路、市民广场、沪昆高铁、萍洪高速、昌栗高速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

四、着力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

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坚持把依法打击犯罪和严防冤假错案紧密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硬。共追捕漏犯100人,追诉漏犯133人,追诉漏罪12起。监督公安立案2942人,监督撤案212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16人,提前介入侦查42件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次,切实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司法程序。

强化对刑事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刑事案件提抗诉1019人,其中36人获法院改判。受理审查各类民行监督案件40件,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8件,对民事案件提抗诉2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3,均获支持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24人次,纠正脱管漏管134人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7人次,经审查建议变更在押人员强制措施24人次,依法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社区矫正秩序。在开展特赦工作中,针对3名符合特赦条件但基层司法所未依法报请的,及时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为全省唯一一份针对司法行政机关漏报特赦人员的检察建议,得到省院好评

五、着力素质强检,提升检察队伍整体形象

坚持不懈地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

抓思想强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转强促四爱四保主题教育、勤实勇廉院风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党员党性修养。在全院推行岗位练兵、业务竞赛、AB锻炼、书记员辅助出庭等制度,使干警的业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五年来,多名干警获得高检院、省市院表彰和市、县级荣誉。通过强化组织生活、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开展演讲比赛、篮球比赛、登山比赛等活动,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队伍活力得到增强,五年中多名优秀年轻干警被市检察院、县政府办、县级纪委等机关单位遴选或选调  

抓纪律转作风。认真组织两条例一准则检察纪律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制度的学习,始终要求干警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差办案等公务活动的财务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科室负责人及干警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考评。扎实开展检务督察,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五年来,院风院纪不断得到改善,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塑造了更加良好的上栗检察形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严自查促规范。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院自查、社会评查、市院督促检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共查摆出4个方面170个执法瑕疵和司法不规范问题,并分门别类列出了问题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制订了整改落实方案。对查摆出的13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其它34个倾向性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办案干警、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列入长效机制建设并在逐项完善之中。

强监督保公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或听取汇报,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一项业务工作重视抓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的讨论与监督,所有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均经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高度重视律师接待工作,共接待律师200余人次。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送法下乡等传统宣传模式和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手机短信MAS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上栗检察工作,共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1条,公开法律文书223份。同时公开监督电话、举报邮箱和微信公众号,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待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全院业务工作水平还不高,办案力度和案件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二是部分干警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部分干警存在等待观望心理,工作热情起伏较大等。对于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和改进。

 

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

 

下一步上栗县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总体要求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县委一二四五六三工作思路为指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上栗建设经济强县、文化名县、宜居美县,提前建成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更好地服务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上栗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问题和风险,积极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参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在护航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服务装备制造、光电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服务电子商务、金融和科研的发展;加强生态检察工作,促进和保护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努力为上栗建设港口经济圈打造平安、和谐、生态港湾。

全力打击刑事犯罪,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依法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坚决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好地优化政务环境。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切实转变办案思维,及时调整办案模式,努力提高侦查能力和水平,着力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以及基层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切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紧围绕执法办案,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深化警示教育,推进制度防范,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对侦查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牢牢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大对刑罚交付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力度,认真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纠防超期羁押等监督工作,更加注重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完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化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工作。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更好地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和司法作风。继续推并完善接受监督的制度机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提升人大监督对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措施;继续加强素质强检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动员部署工作,确保改革政策和措施落地,推进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上栗全面发展的关键五年,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与监督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全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和保障上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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