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张天聪  新闻来源: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6年,上栗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总体要求和县委“124563”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15件307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87件266人,不批捕4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8件410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218件324人,不起诉62人。

(一)宽严相济处理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类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共起诉盗窃案40件53人,起诉故意伤害案34件56人。对3名新疆籍犯罪嫌疑人流窜至我县扒窃手机案、东源乡新益村一妇女被人开车拖行致死案、东源乡桃源村5旬男子奸淫幼女案、上栗镇“7.30”入室抢劫黄金伤人案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快捕快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同时,注重落实从宽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18人不批准逮捕,对2名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共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网络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黄赌毒、涉枪涉爆犯罪等刑事案件共72件89人。对盗取淘宝卖家支付宝账户余额的犯罪嫌疑人李冠等4人依法批准逮捕,对利用宅急送途径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徐雄伟、肖方依法批准逮捕,对公安部督办的跨省贩卖毒品总量达千余克的犯罪嫌疑人陈道国、杨昆武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重视办理涉企案件,对扰乱中材萍乡水泥厂所属采石场生产秩序的犯罪嫌疑人潘本贵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三)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0件15人,起诉6件7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将1件非法采伐珍贵林木案件线索、2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线索移送上栗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与县法制办联合,针对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水务等领域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已就检察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司法公正

(一)全力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先后立案查办了金山镇凤亭村原村干部吴家月等3人贪污退耕还林资金案,长平乡杉木村原村干部易正波等3人贪污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专项资金案,金山镇政府工作人员黎心军挪用公款案,金山镇政府工作人员何文、欧阳增春受贿案,金山镇农医所长郑修明贪污案,鸡冠山乡花炮办工作人员欧阳德凤玩忽职守案和上栗县国税局局长张新良、萍乡市国税局收入核算科副科长谢根良玩忽职守案等。

(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6次,撰写调查报告2份,均获得县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全部被采纳并转化应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9人次。开展案例分析6次,预防咨询9次。到县交通局、金山镇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12次。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在对昌栗高速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并移送本院反贪局立案侦查。

(三)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对刑事案件提起抗诉案件4件5人。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纠正脱管、漏管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9人次,经审查建议改变强制措施9人次。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审前未羁押)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对判处实刑未执行的罪犯荣联圣、许平二人进行了监督。 

三、落实执法为民,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一)优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侦查人员主动摸排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到户了解移民款落实情况。摸排中发现长平乡杉木村符合条件的深山移民户没有得到移民款补助,而不符合条件的五户村户却领到了移民款,并且该五户村户均是村干部的近亲属,最后初查了该村村委会原书记易正波、原主任张正玉、原副主任姚修如贪污退耕还林生态移民款70000元的犯罪事实,遂对三人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二)积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接收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16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检察长对周延远、彭根华、余秀华三人的稳控工作负总责,并安排三位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拟对周延远案提请信访终结并已出具书面报告上报市院。对彭根华、谢成福信访问题进行了摸底,并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稳控。

(三)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每月定期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群众发送检察工作宣传短信2万余条。制作检察工作宣传牌在各乡镇卫生院、信用社、便民服务中心等人流量大处张挂,宣传检察职能。向各单位发函,推广本院微信、微博,两者的关注数、点击量、转发量稳步上升。到鸡冠山中学、桐木中学等学校走访,赠送宣传扇7000余把。继续推行领导联系乡镇制度,院领导分别联系全县10个乡镇,协调乡镇涉检工作。派驻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到鸡冠山圳上村担任第一书记,零距离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12.4宪法日法制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来访群众120余人次,为多名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狠抓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县委部署,开展了“三年大变样”和“上栗精神”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定期上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干警到桐木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因地制宜开展“四爱四保”主题教育、“勤实勇廉”院风教育和“三讲五养成”专题思想教育。通过一系列活动,不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深入,不断提高机关党建水平和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科室负责人及干警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考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支出及财物报销的管理。扎实开展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对各地检察干警违纪事件进行通报,并对本院干警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考勤和请假制度,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无故、未批、口头的请假。严肃会风会纪,会议期间严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以及做一切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赠书促学、共享书香”活动,向每位干警赠送价值300元的书籍,鼓励大家订购法律业务书籍,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推行岗位练兵、AB岗、书记员辅助出庭等制度,提升干警的实践能力,使干警得到全方位锻炼。持续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全院推行“三严两据”的工作作风和方法,干警的司法行为得到了明显规范,业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或听取汇报2016年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代表和企业家代表来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10条。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来院专题听取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报告,并接受评议。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的讨论与监督,所有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均经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2016年,我院对吴秋生行贿案、易正波等3人贪污退耕还林生态移民资金案2起拟不起诉案件均按程序提请了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32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0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共计35人次,其中申请阅卷32人次,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18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上栗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上栗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院业务工作水平还不高,个别案件存在质量瑕疵。二是部分干警还存在司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三是群众满意度工作还有待加强。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与我市其他县区院相比尤为突出。对于这些短板、不足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上栗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上栗经济发展大格局,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问题和风险,积极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参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在护航花炮等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服务装备制造、光电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生态检察工作,促进和保护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努力为上栗建设港口经济圈打造平安、和谐、生态港湾。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和谐的刑事犯罪,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大对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诈骗等经济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保护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努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市场秩序。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优化上栗政治生态。进一步凝聚力量、重拳出击,着力查处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力争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同时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深化警示教育,推进制度防范,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四)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对侦查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监督,牢牢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加注重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完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化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工作。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从严治检、依法治院,把“严肃、严谨、严格”充分落实到工作中,确保工作不出问题、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把队伍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提升到新的层次,上栗检察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六)积极准备检察改革,确保改革顺利完成。积极做好检察改革的动员部署工作,及时将上级有关司法改革的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引导和调动大家深刻理解、正确对待、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的内生动力,确保改革政策和措施落地,推进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6年,上栗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总体要求和县委“124563”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15件307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87件266人,不批捕4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8件410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218件324人,不起诉62人。

(一)宽严相济处理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类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共起诉盗窃案40件53人,起诉故意伤害案34件56人。对3名新疆籍犯罪嫌疑人流窜至我县扒窃手机案、东源乡新益村一妇女被人开车拖行致死案、东源乡桃源村5旬男子奸淫幼女案、上栗镇“7.30”入室抢劫黄金伤人案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快捕快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同时,注重落实从宽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18人不批准逮捕,对2名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共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网络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黄赌毒、涉枪涉爆犯罪等刑事案件共72件89人。对盗取淘宝卖家支付宝账户余额的犯罪嫌疑人李冠等4人依法批准逮捕,对利用宅急送途径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徐雄伟、肖方依法批准逮捕,对公安部督办的跨省贩卖毒品总量达千余克的犯罪嫌疑人陈道国、杨昆武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重视办理涉企案件,对扰乱中材萍乡水泥厂所属采石场生产秩序的犯罪嫌疑人潘本贵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三)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0件15人,起诉6件7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将1件非法采伐珍贵林木案件线索、2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线索移送上栗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与县法制办联合,针对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水务等领域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已就检察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司法公正

(一)全力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先后立案查办了金山镇凤亭村原村干部吴家月等3人贪污退耕还林资金案,长平乡杉木村原村干部易正波等3人贪污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专项资金案,金山镇政府工作人员黎心军挪用公款案,金山镇政府工作人员何文、欧阳增春受贿案,金山镇农医所长郑修明贪污案,鸡冠山乡花炮办工作人员欧阳德凤玩忽职守案和上栗县国税局局长张新良、萍乡市国税局收入核算科副科长谢根良玩忽职守案等。

(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6次,撰写调查报告2份,均获得县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全部被采纳并转化应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9人次。开展案例分析6次,预防咨询9次。到县交通局、金山镇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12次。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在对昌栗高速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并移送本院反贪局立案侦查。

(三)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对刑事案件提起抗诉案件4件5人。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纠正脱管、漏管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9人次,经审查建议改变强制措施9人次。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审前未羁押)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对判处实刑未执行的罪犯荣联圣、许平二人进行了监督。 

三、落实执法为民,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一)优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侦查人员主动摸排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到户了解移民款落实情况。摸排中发现长平乡杉木村符合条件的深山移民户没有得到移民款补助,而不符合条件的五户村户却领到了移民款,并且该五户村户均是村干部的近亲属,最后初查了该村村委会原书记易正波、原主任张正玉、原副主任姚修如贪污退耕还林生态移民款70000元的犯罪事实,遂对三人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二)积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接收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16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检察长对周延远、彭根华、余秀华三人的稳控工作负总责,并安排三位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拟对周延远案提请信访终结并已出具书面报告上报市院。对彭根华、谢成福信访问题进行了摸底,并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稳控。

(三)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每月定期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群众发送检察工作宣传短信2万余条。制作检察工作宣传牌在各乡镇卫生院、信用社、便民服务中心等人流量大处张挂,宣传检察职能。向各单位发函,推广本院微信、微博,两者的关注数、点击量、转发量稳步上升。到鸡冠山中学、桐木中学等学校走访,赠送宣传扇7000余把。继续推行领导联系乡镇制度,院领导分别联系全县10个乡镇,协调乡镇涉检工作。派驻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到鸡冠山圳上村担任第一书记,零距离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12.4宪法日法制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来访群众120余人次,为多名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狠抓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县委部署,开展了“三年大变样”和“上栗精神”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定期上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干警到桐木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因地制宜开展“四爱四保”主题教育、“勤实勇廉”院风教育和“三讲五养成”专题思想教育。通过一系列活动,不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深入,不断提高机关党建水平和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科室负责人及干警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考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支出及财物报销的管理。扎实开展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对各地检察干警违纪事件进行通报,并对本院干警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考勤和请假制度,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无故、未批、口头的请假。严肃会风会纪,会议期间严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以及做一切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赠书促学、共享书香”活动,向每位干警赠送价值300元的书籍,鼓励大家订购法律业务书籍,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推行岗位练兵、AB岗、书记员辅助出庭等制度,提升干警的实践能力,使干警得到全方位锻炼。持续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全院推行“三严两据”的工作作风和方法,干警的司法行为得到了明显规范,业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或听取汇报2016年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代表和企业家代表来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10条。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来院专题听取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报告,并接受评议。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的讨论与监督,所有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均经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2016年,我院对吴秋生行贿案、易正波等3人贪污退耕还林生态移民资金案2起拟不起诉案件均按程序提请了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32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0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共计35人次,其中申请阅卷32人次,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18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上栗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上栗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院业务工作水平还不高,个别案件存在质量瑕疵。二是部分干警还存在司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三是群众满意度工作还有待加强。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与我市其他县区院相比尤为突出。对于这些短板、不足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上栗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上栗经济发展大格局,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问题和风险,积极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参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在护航花炮等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服务装备制造、光电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生态检察工作,促进和保护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努力为上栗建设港口经济圈打造平安、和谐、生态港湾。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和谐的刑事犯罪,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大对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诈骗等经济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保护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努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市场秩序。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优化上栗政治生态。进一步凝聚力量、重拳出击,着力查处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力争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同时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深化警示教育,推进制度防范,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四)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对侦查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监督,牢牢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加注重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完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化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工作。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从严治检、依法治院,把“严肃、严谨、严格”充分落实到工作中,确保工作不出问题、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把队伍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提升到新的层次,上栗检察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六)积极准备检察改革,确保改革顺利完成。积极做好检察改革的动员部署工作,及时将上级有关司法改革的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引导和调动大家深刻理解、正确对待、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的内生动力,确保改革政策和措施落地,推进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