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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月 日在上栗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124563”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扣县委“124563”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维护经济秩序,护航上栗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保险诈骗、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7人、起诉6人。突出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对凤林花炮厂“922”重大责任事故提前介入,并对犯罪嫌疑人及时批捕,确保了打击效果。深入推进服务企业工作,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月”活动,对7家重点企业挂点服务,上门走访和提供法律服务10余次,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10余件。

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守护上栗的青山绿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4人,批捕22人,起诉510人,一审判决69人,纠正漏诉25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份。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督促3家破坏林地的企业“补植复绿”86,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工作经验得到省市检察机关认可,并在人民网、正义网、新法制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上宣传推广。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提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坚决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严肃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立案查处村级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4人。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派专人到挂点帮扶的东源乡宫江村,每周2天工作和吃住在村上,“零距离”开展帮扶工作。不断深化下访听诉,安排干警利用赶集日到集市上“设点摆摊”,倾听群众诉求,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目前下访听诉20余次,访问群众50余人次,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0余件。

二、着力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平安上栗建设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44396人,经审查,批捕200285人,不批捕9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6454,经审查,起诉280436人,不起诉67人。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共起诉故意伤害案4969人、“两抢一盗”4362人、寻衅滋事案1340。依法办理了叶某某驾车撞人案7.30”入室抢劫黄金案陈某等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邓某某故意伤害案、谢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一年来,无判处无罪案件和撤回起诉、捕后撤案、捕后绝对不诉案件。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6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7名未成年人不批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50余人次,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接收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8件,均按要求进行审查分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家属申请救助金4.5万元。扎实开展“两集中一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涉检信访案件,均明确由分管领导包案负责,并明确稳控责任人和化解措施,做到专人包案、专人负责。十九大期间,未发生去市赴省进京涉检上访。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赌博犯罪、毒品犯罪、涉黄涉枪涉爆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共起诉赌博犯罪2874人,毒品犯罪5358人,涉枪涉爆犯罪915人,容留、组织卖淫犯罪68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安排干警到学校上法制课,提高师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和预防、抵御犯罪的能力,目前已有10名干警到学校上法制课。

三、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政策要求,着力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办案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7人,渎职侵权案件34人。依法查办了金山镇政府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柳某某,交通办原副主任叶某某在昌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中不正确履职造成国家巨大损失的滥用职权案;东源乡中材项目办原主任朱某某受贿案;杨岐山风景区管委会原党支部副书记高某受贿案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深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向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份、专题报告2份,3份报告均获得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开展案例分析4次,预防咨询3次,职务犯罪预防诫告2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98人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13积极开展惠农扶贫、生态环境保护及重大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与县邮政公司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邮路”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依法打击犯罪和严防冤假错案紧密结合起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5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2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4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0人,纠正漏罪4起,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件。

加强对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抗诉11人,上年度抗诉案件发回重审11人,均被法院依法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人次,经审查建议改变强制措施16人次。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依法建议收监3人。对桐木镇司法所两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社区矫正人员长期脱管且重新犯罪的渎职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实现了近年来萍乡检察机关在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上零的突破,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发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其中对叶某某案执行不当予以监督,法院依法撤销原民事裁定,叶某某也获得了相应经济赔偿。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县林业主管部门怠于履行保护古树职责和怠于处罚非法占用省级公益林的采石场行为予以公益诉讼审查立案,并依法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

五、狠抓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带头上专题党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因地制宜开展“四爱四保”主题教育、“勤实勇廉”院风教育和“三讲五养成”专题思想教育,不断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更加注重队伍履职能力建设,采取跟班锻炼、业务竞赛、业务培训等方式强化岗位练兵,提升队伍业务能力。高度重视理论调研工作,2名干警的调研文章分别在高检院、省院征文中获奖,1名干警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持之以恒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从严监督管理干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外出请假报备、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做到经常性教育提醒和监督制约并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严格考勤制度,上下班采取考勤机“刷脸”方式考勤。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25次。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廖俊波、程永林等先进事迹,通报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20余次。通过正反面典型教育,增强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

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目前,已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三项改革任务。首批员额检察官17人,检察官助理13人,书记员5人,司法警察5人,司法行政人员7人,入额检察官平均年龄40岁,年龄结构相对年轻化。进行了大部制改革,内设机构从原来的14个科、室、局整合为“一局五部”,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严格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制定并完善了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司法办案责任制运行良好,入额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其他人员各履其职,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案件线索清理移交等工作,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全面规范案件管理和律师权利保障。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30余处问题进行了汇总与反馈并督促整改。切实做好律师接待工作,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共计68人次。认真开展电子卷宗制作、案件风险评估、案件流程管理、涉案款物监管等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重要工作和情况,2017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检察工作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各1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对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提交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89条、法律文书303份、程序性信息458条,做到凡应当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全院业务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高素质人才和专业人才缺乏。二是工作特色亮点还不够突出,品牌效应不强。三是面临检察改革的推进,工作中还有些关系亟需进一步捋顺,如人案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等。对于这些短板、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县委“124563”工作思路为指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为上栗建设经济强县、文化名县、宜居美县,提前建成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更好服务上栗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花炮、建材等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认真审查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护合法劳动成果。深入推进服务企业工作,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激发企业活力。长效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努力为上栗建设港口经济圈,打造有序、和谐、生态“萍乡港”营造良好环境。

(二)全力打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两抢一盗”、涉枪涉爆、“黄赌毒”、“黑拐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持续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探索未检工作“团队化”工作模式,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努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强化审判中心意识,探索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和审查起诉案件繁简分流与质效提升。加大对不起诉案件“回头看”评查力度,探索建立不起诉案件社会影响评估机制。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重点办理涉及水源污染、土壤污染、森林资源破坏和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按照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安排,认真抓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运行等各项改革,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新的办案机制有效运行,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和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纪委、监察委联系沟通,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接收、案件审查等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反腐败斗争中持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带队建,促进从严治检、依法治院,不断规范干警司法行为,确保工作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把队伍纪律意识、工作作风提升到新的层次,检察业务提升到新的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奋力开创上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上栗建设经济强县、文化名县、宜居美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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