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机制建设

(一)以坚决的态度推动学习贯彻

    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全面具体部署。先后召开24次党组会、32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8次检委会、5次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及高检、省、市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组织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法律文件,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研究部署,加强对办理涉黑恶案件的指导,加强专项斗争阶段工作的及时调度,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人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二)强的力度推动建章立制

建立了《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定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密制度》等制度,规定扫黑除恶工作每月一调度等工作措施,另外还制定并下发《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司法规范化检查的规定》《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考核细则(试行)》,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评查和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以务实的举措提升整改实效

    通过对中央督导组通报、反馈问题、省、市、县三级整改方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等文件进行逐项研究学习,主动认领问题,明确问题导向,梳理工作短板,分阶段制定整改方案5个,下发责任清单,对各业务条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全体检察官细化责任、明确措施,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照5个个性问题,深入检视、举一反三、见人见事,形成问题检视清单,及时整改并建立台账,统一报送销号,确保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都能够准确、有序、有力的推进。

二、严格依法履职,严惩黑恶势力

(一)把严依法惩治关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0件36人,起诉涉恶犯罪嫌疑人8件37人,起诉涉黑恶“保护伞”犯罪嫌疑人1件1人。侦查机关以涉恶提请批捕,检察机关不认定8件28人;未以涉恶提请批捕,检察机关认定2件7人;以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722人。对2018年以来涉黑恶重点个案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重点个案报告,及时报市院扫黑办。截至目前,我院起诉的涉恶案件(含“保护伞”)9件38人,县法院均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目前还有2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涉恶案件,均为省院督办案件

(二)把准法律监督关

    强化监督意识,严格细致审查,加强对涉黑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0件,与公安会商案件10件,提前介入涉黑恶线索14条,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的监督和引导,同时增加对涉黑恶案件的预判和研判。另,在办案中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捕1人,追诉5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1起,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2件

(三)把实线索摸排关

    组织各部门对近五年来所办理的涉黑恶信访、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团伙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逐案排查;组织员额检察官对2018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逐案进行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撰写线索摸排承诺书,并形成线索摸排情况纳入审查报告专项分析的长效机制;下发《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调动人民群众线索举报的积极性。通过在办案中阅卷审查、提讯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或发现涉黑恶犯罪线索36件,30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5件移交纪委监察委办理,1件移交县扫黑办处理。

三、攻坚深挖彻查,力推打伞破网

(一)强化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

起草会签了《上栗县监察委员会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系配合办法》,并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同步侦办上加强协作配合。2018年查处办理了张桃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保护伞原上栗县公安局彭高派出所所长糜荣一案,目前糜荣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获刑。向上栗县纪委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5条,并及时对尚未查结的恶势力“保护伞”线索进行协调沟通

(二)加强线索核查及反馈

    组织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了方案,明确了重点整治任务和工作目标,组织员额检察官对办理的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的案件进行逐案过筛、逐案分析,形成台账报扫黑办。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建立“专人值守、专人接待、专人保管”三专机制,有效提高了来信来访群众的满意率,提高了来信来访线索的流转速度。对举报人反映存在涉黑恶及“保护伞”可能的线索均按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处理,并移送至我院扫黑办。同时,每月对信访线索进行清查,梳理该月到期线索,对即将到期的信访线索及时发出催办函予以催办。

(三)开展个案线索的跟踪核查

    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王永红举报文家亮线索核查不全面的问题,主动对接公安机关,调取并审查其线索核查案卷5册,掌握问题的基本情况、进展情况、产生原因、处理结果等,形成专项报告及时报市院扫黑办,同时积极配合市院监所部门开展该线索的核查工作。之后又按省、市院要求对公安机关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形成了专门的核查报告,经核查后,文家亮涉嫌殴打他人已被上栗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经询问多方当事人及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未发现文家亮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认为文家亮无犯罪嫌疑,举报人王永红对处理结果无异议。

四、延伸检察职能,力促行业治理

(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力争“一案一建议”

    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深挖彻查,突出重点加强专项治理和打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要求员额检察官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过程中,积极分析、梳理反映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开展走访调研,形成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力求做到“一案一建议”。目前,我院通过办理涉恶案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1份,均已得到相关部门适时反馈及回复,受到有关部门及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

    (二)跟踪问效,让检察建议的要求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延伸检察职能,通过办理案件,及时梳理发案特点和规律,发现重点行业机制欠缺和制度漏洞,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管理部门推动机制建立和制度完善,不仅是发出建议,收到回复就算,还要跟踪看落实效果,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我院在办理刘伸富等未成年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就“初二辍学现象”向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就上栗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高中入学率的提升等方面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三)常态化检察服务,净化农村基层组织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进行村两委相关竞选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目前已对2018年以来协助村两委进行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的工作情况形成台账,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分类建立了工作台账,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

五、加强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扫黑除恶知晓率和参与度

充分利用条幅标语、传统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设点宣传和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规定,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截至目前,我院共发布扫黑除恶措施和战果宣传文章120余篇(条)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发动工作与服务民营企业、入户走访相结合,走进企业50余次、入户1047次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并发放宣传资料。

(二)结合办案,突出展示扫黑除恶成果

利用黑恶势力案件线索征集、公开开庭、判决宣告等方式,突出展示我们扫黑除恶的成果。刘伸富等12人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并入选江西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参考性案例,供全省检察干警学习参考。张勇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和判决情况被多家全国性媒体转载。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打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到今天,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涉黑涉恶犯罪精品案件还不够多;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实用性还有提升空间等。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保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入领会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掌握涉黑涉恶相关司法性文件及政策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相关培训,加大对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学习力度,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把法律监督职责贯穿于对黑恶势力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进一步完善专班制度,强化对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和案件办理工作,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监察委员会专班协调对接,组织好涉黑涉恶案件的预先研判和引导侦查,将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办案效率。

三是强化线索摸排,坚持深挖彻查。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向办案干警传导工作压力,提高线索摸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把摸排深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作为检察办案的必须环节和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加强串并分析,提高线索摸排的能力和水平。长期坚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分析写入审查报告的长效机制,并定期组织自查和抽查,形成线索摸排的监督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线索管理,切实履行线索分析研判、分类移交和跟踪落实的工作职能,建立台账,做到流转环节全程留痕。

四是深化“六清”行动,坚决打好收官战。继续保持昂扬斗志,聚焦“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目标任务,在思想上再警觉、行动上再坚决、措施上再精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深挖彻查,强化源头治理,力争每条线索、每起存量案件、每名目标逃犯、每笔黑恶财产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努力向当合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五是对标“六建”要求,谋划推进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切实强化运行保障,加快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职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大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平安上栗作出应有贡献。

六是进一步参与行业整治,提升建议质量。按照集中部署,积极参与各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及时总结提炼,梳理发案特点和规律,加强调研走访和理论研究,注重发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机制欠缺和制度漏洞,健全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建”机制,针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以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机制建立和制度完善,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七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宣传,深化舆论氛围。进一步灵活信息宣传方式,拓展信息宣传的覆盖面,通过传统媒体、“两微一端”新兴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的政策精神、公布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及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典型案例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展示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