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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至10月未检工作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至10月,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下降133.3%,人数下降38.89%。经审查,批准逮捕3件7人,不批准逮捕3件4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人、证据不足不捕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1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上升8.33%,人数上升5.56%。经审查,提起公诉4件7人,不起诉5件7人(相对不起诉6人、存疑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4人,1件1人正在审查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9人(其中强奸2件4人、猥亵儿童5件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28.57%,经审查,批准逮捕7件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4人(其中强奸4件6人、猥亵儿童6件6人、强制猥亵1件1人、故意伤害1件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上升300%,人数上升366.67%。经审查,提起公诉11件13人,追诉漏罪1起,1件1人正在审查中。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下大力气力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及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法治宣传等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校园性侵案件的办理。如赤山镇新店小学李某猥亵该校学生一案,我院在提出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的量刑建议的同时,建议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相关的工作,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这是我市首例被判职业禁止的校园性侵案件。二是大力开展防性侵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工作。今年1-10月份,安排了院领导及检察干警通过亲临学校授课或发送防性侵教育视频资料的方式为37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法治教育。携手县妇联前往乡镇开展“关爱儿童.预防性侵”主题妇联干部培训会、屋场贴心会,深化了农村妇联干部对助推农村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家长们强化防性侵教育的意识,筑牢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的第一道关口。三是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贯彻到办案始终。开展法律援助14人次、社会调查8人次,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23人次,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7人,犯罪记录封存12人次。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强化对贫困儿童的司法救助。如今年8月份,我院在审查逮捕聋哑人欧某某猥亵其妹妹一案中,发现欧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联系本院控申部门为被害人欧某某获得救助资金5000元。将办案中发现的小商贩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反馈给本院第二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就此向上栗县烟草专卖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依规对辖区内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或电子烟”标志或者标志张贴不醒目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存在的不足:未检工作目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尚为空白;刑事检察工作中立案监督、追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尚为空白。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尽力做好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继续加大对“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力度;继续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构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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