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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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7月21上午,上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纯率县人大常委会一行到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听取审议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上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波同志就上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举措、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进行了报告,并在审议后作了表态性发言。在审议中,参会委员充分肯定了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显著成效,同时也提出了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纯发表了重要讲话。

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总体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至今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案件涵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的领域,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等外”公益诉讼探索,依法办理了一批未成年人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的“等外”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补植复绿380余亩,关停污染源4个,保护饮用水源地2个、基本农田40余亩,清理固废垃圾30余吨,查处食品和药品经营违法行为9人,督促对5000余万元国有资产开展收缴,诉请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助推了依法行政。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上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借力支持,打开了工作局面;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了办案质效、凝聚合力,践行了多赢理念、扩大宣传,营造了良好社会效果。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波表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以下方面狠抓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以及全国人大的决定的精神,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作为检察工作的指引推动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依法履职,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确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得到落地执行见效;三是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司法责任落实,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感受到公益诉讼带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位委员对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各项机制的要求,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互派专业人员挂职,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理念;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和保障力度。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打好保障基础和群众基础;六是进一步增强当担意识。更好地履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能和责任,把公益诉讼工作在检察机关的深入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起来,以达到真正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

上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纯表示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举措值得“点赞”,并结合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解读,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求检察机关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的重要意义,是法治萍乡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萍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基本需要;二是要求检察机关对《决定》加强学习,带头落实。《决定》解决了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检察机关要对《决定》的具体内容要学深学透学通;三是要求检察机关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持续推进五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引领作用,实现公益诉讼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要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提出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督事项办理和落实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畅通人大代表反映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渠道,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参加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旁听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等;五是要求检察机关完善协作机制。要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对接联系机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公益保护监察司法合力;六是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多办案就是最好的威慑,多办案就是最好的宣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首当其冲、重中之重就是要多办案、办好案,以办案推动公益诉讼制度层面的构建和完善。

 

 

 

 

 

 

 

 

 

 

上栗县院公益诉讼工作交卷啦!

 

2020年7月21,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波就3年来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上栗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答卷”接受“检阅”,周波检察长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举措、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三个方面全面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听取并审议报告的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纯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一致认为这份报告干货满满,值得点赞,并对我院下一步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美好的期待。

2017年7月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在当地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当地政府全力支持配合及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县委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案件涵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的领域,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等外”公益诉讼探索,依法办理了一批未成年人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的“等外”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补植复绿380余亩,关停污染源4个,保护饮用水源地2个、基本农田40余亩,清理固废垃圾30余吨,查处食品和药品经营违法行为9人,督促对5000余万元国有资产开展收缴,诉请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0余万元,有力护航了上栗的碧水蓝天、净土青山、食药安全、国有财产,助推了依法行政。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我院通过借力支持,打开了工作局面;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了办案质效、凝聚合力,践行了多赢理念、扩大宣传,营造了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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