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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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成绩单新鲜出炉,请查收!
时间:2021-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5日,在上栗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朱栋才向大会作五年工作报告,交出了上栗县检察院五年工作成绩单,下面跟小编来看看五年来上栗县检察院都做了些什么吧!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24563”总体发展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五年来,我院获得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并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特赦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个人三等功、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等多名先进典型。

一、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901293人,提起公诉12451862人。依法办理叶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陈某等人聚众斗殴致死案、谢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苏某等人贩卖毒品案4·21”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思萍山庄制毒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案件。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036人,起诉940人,对未以涉黑恶移送起诉的,依法认定27人,以涉黑恶移送,依法不认定619人,追捕、追诉涉黑恶犯罪嫌疑人4人,追加遗漏涉恶犯罪事实1起,起诉涉黑恶犯罪“保护伞”11人,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36同时,制发检察建议10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治理。20214月,我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积极助力“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涉金融领域犯罪8件8人,起诉6件9人。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19人,起诉55件10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1件,提起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10人,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金48.1万元,督促负有生态修复义务的企业补植复绿2000余亩,形成了“刑事打击+公益诉讼保障”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格局。围绕助力脱贫攻坚,精准施策帮扶对5户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返贫。组织干警开展一对一帮扶28户贫困户,自筹帮扶资金50万余元,解决村民安全饮水、村委基础设施、农产品滞销等问题20余个,派出1名干警担任村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该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县“最美脱贫人”、“上栗好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对接县工商联、县产业园、行业商业协会,健全完善“检察+工商联+商(协)会+企业”护航非公经济发展常态化工作机制,走访企业、问需企业、对接服务30余次,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批捕1433人,起诉 3056人。办理的非法生产、销售假冒“旺旺”注册商标商品案入选2021年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江西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五年来,对涉企类犯罪提出适用缓刑建议1527人,不起诉2227人。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起诉妨害防疫公务、诈骗口罩定金、聚众阻挠复工复产等涉疫案件712人,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5人。20202月,对肖某、张某某等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受到各方高度关注,江西二套《都市现场》栏目和高检院、省人大、省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5件,监督撤案14件;追捕17人、追诉1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捕227人、不起诉90人。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发出纠正意见书18份;对刑罚执行不当,发出纠正意见书39份。

 做实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监督案34件,提出民事抗诉案3件,法院改判3件,改判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率100%;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程序错误等提出检察建议13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件,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1件,帮助22名农民工讨薪12.1529万元。

 做好行政检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食品药品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查阅行政执法案件500余件,依法办理行政监督案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采纳率100%。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19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做强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监督案18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4份,行政机关回复期内回复率100%、采纳率100%。部署开展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7项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关停无证废旧拆车厂、污染养殖场3家,清理各类固体废物垃圾70余吨,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处,责令7家采石场修复生态、复绿矿山1000余亩,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600万余元、矿产资源费430余万元等等。办理的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为民司法中传递检察温度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准逮捕428人,不起诉362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或建议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67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697件965人,适用率92.61%,确定刑量刑建议率100%,采纳率93.19%。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接“廖湘志诉前志愿调解工作室”,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服务热线和“栗检掌上12309”,受理来信来访140件179人,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00%,三个月内答复办结率100%。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21件56人,发放救助金31.4万元。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2019年以来,共办理公开听证案件15件,实现司法办案、检察听证、矛盾化解的有机结合。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持续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一站式”办案机制。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70余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书籍等2万余份,8名检察官被聘为11所学校法治副校长。从严惩治性侵、虐待未成人等犯罪,批捕39件47人,提起公诉34件42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悔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50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6人,50人经考察帮教重新回归社会。2020年6月,办理的刘某某等未成年人涉恶团伙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参考性案例。

四、注重改革提升,在创新发展中激发检察活力

    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高效完成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转隶工作,实现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了监检互相配合、联系协作机制,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起诉9件12人。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关键环节共遴选出14名员额检察官。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648件,占案件总数的26.48%。落实司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压实司法办案责任,督促依法正确履职。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业务指标考核体系,激励检察官优质高效办理案件。实现“案-件比”逐年下降,从1:1.9125下降到1:1.1295。

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改革优化配置检力资源,推行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来的14个科室合并为第一、二、三检察部和政治部、办公室五个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检察一体化和专业化建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平均办案周期大幅缩短。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全程监督。

    五、聚焦能力建设,在淬炼铁军中提升检察形象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坚持强党建、抓班子、带队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市检察院党组、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0次。突出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抓实机关党建“三化建设”,提升政治能力,筑牢忠诚本色,院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被县委评为好班子。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廉洁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主动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108条。严肃整治顽瘴痼疾“6+X”问题252个,建章立制27项,建立从严治党“六责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走深走实。

    全面提升业务素质。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持续推进系统化学习、精准化培训,实行业务学习载动、优秀人才带动、竞赛评比推动、岗位练兵拉动的“四轮驱动”培养模式,通过“每周五课堂”、每月案例研讨、半年业务评比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素质。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检察工作6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30余次,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20余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公开听证等活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579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77件、法律文书1428份。

    今后五年,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基础、建机制、树品牌、创一流,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量检察工作为“加快推进五县建设、奋力迈进赣湘边区域发展第一方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上持续发力。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在守护民利上持续发力。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在提质增效上持续发力。

四是突出“五个过硬”,在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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