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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时间:2021-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确保公正廉洁,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庄严承诺:

       1、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相关制度,维护司法权威。

       2、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3、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4、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5、不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6、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7、不从事其他影响司法人员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8、积极向家人、亲属及社会公众宣传司法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营造全社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

 

承诺人:全体检察干警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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