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栋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家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节选),组织学习省委书记易炼红调研文章《以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下最大的功夫求最好的效果》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文件。
会议指出,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蕴含的丰富思想内涵,真正把这部重要著作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学好用好,同检察业务实际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掌握立场观点方法,深化对“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易炼红书记的调研文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什么是正确的事、正确的方法、最大的功夫、最好的效果。文章逻辑严密、论证清晰、思想深刻、要求明确,为大家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指明方向,对于引导各级干部更好地谋事、干事、成事以及做好检察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全体干警要知行合一抓学习,认真学习文章精神,逐字逐句深入学习领会,掌握核心要义,读原文悟原理,更好地用于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易炼红调研文章《以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下最大的功夫求最好的效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和各类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中心大局、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转化为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的成效,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