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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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学原文悟原理,奋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检察履职实际行动
时间:2022-11-03  作者:  新闻来源: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1月3日下午,上栗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全文内容,进一步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栋才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坚定信仰、胸怀天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在奋斗、奋进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深、领悟透、践行好,争做学习贯彻、见诸行动的表率,更实担负起检察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学原文,铸忠诚。坚持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政治、法治、检察责任融入检察事业,切实增进奋斗新征程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以“六个必须坚持”为引领,更加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路径,用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指导今后检察工作实践。要紧紧围绕“五个牢牢把握”,立足检察法定职责,结合已推开的工作去深刻把握,结合正在推动的工作去深入思考,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用心悟,守初心。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人民高不高兴、赞不赞成、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标准,抓实抓细民生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革命,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勇于直面困难和挑战,增强“不服输”“不畏难”的勇气和气魄,努力成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士。

重实践,勇担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法律监督工作新的更高要求为导向,持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把法律监督融入执法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更好维护司法权威、捍卫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为契机,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积极探索新领域案件,多办有影响的案件,推动提升办案质效。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做优做实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公平正义,用更高质量的队伍、更高质量的履职和更高质量的检察事业更好服务上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上,副检察长叶文雄、周剑、陶智星分别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自身所学所感、所思所悟作了深入的交流发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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