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栗县法检两院在杨岐山风景区联合举行生态法庭、生态检察室挂牌仪式,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委余向阳,杨岐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肖健,上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易日新,上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波共同为生态法庭、生态检察室揭牌。
生态检察室的成立,旨在收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督促查办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监督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途径,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此前,上栗县检察院已先后在县环保局、县林业局挂牌成立了派驻生态检察室。
2016年8月以来,上栗县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共批准逮捕5件19人,提起公诉9件12人,一审生效判决8件9人;经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移送后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5件,县公安局立案侦查1件;监督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局)立案3件;纠正漏诉2件5人;立案审查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发出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份,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8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补植复绿1200余亩,为上栗宜居美县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