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以来,上栗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建立“月报告、月通报、季分析”等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上栗县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2年第三季度,共记录报告相关重大事项13件,其中包括7月报告5件,8月报告4件,9月报告4件。领导班子成员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1件,占总报告数量的84.6%;部门负责人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件,占总报告数量的7.7%。
下一步,上栗县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以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为抓手,强化检察办案日常监督管理,推进上栗检察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