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保障上栗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出台了以下十条举措:
一、依法履行批捕职能,对于非法生产领域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的,应捕尽捕。
二、依法履行起诉职能,对于非法生产领域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应诉尽诉。
三、依法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组建安全生产专班,对于非法生产领域的刑事案件,应介入尽介入。
四、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对涉嫌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及时开展立案监督。对在非法生产案件侦查过程中取证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五、加强与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在履职中发现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移送的,提出检察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
六、加强与监委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对于办案中发现相关监管人员贪腐、渎职线索,以及安全生产涉案人员需要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向监委移送。
七、加强与公安、法院的研究会商,以及向上级院的请示汇报。对于打击非法生产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及时提请公检法会商,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取得司法共识。
八、加强对安全生产案件的专项评查调研,通过案件中发现的企业安全风险和监管漏洞,结合上栗实际,精准聚焦,制发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面检察建议。
九、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专项监督,紧盯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升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合力。
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典型案例张贴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促使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公众提高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意识,助力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