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的重要方式,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行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2023年6月19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将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有效衔接,既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监督权,又为把好案件质量“生命线”赋能。
评查开始前,检察人员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内容及标准,明确了评查方式和步骤。
活动中,人民监督员从该院今年以来已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选了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并就文书制作、办案程序等与检察人员进行了交流。
评查后,人民监督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及时上传文书附件、规范文书制作等意见建议。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办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检察权行使和接受社会监督的深度融合。下一步,该院将认真梳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承办检察官反馈,充分凝聚内外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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